“本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本人亲属及子女未参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活动......”在东至县泥溪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外墙,悬挂着一块“廉政监督公示牌”,而作出如上承诺的,是该县县属企业安东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1名企业高管。
作为一家县域国企,安东集团在县内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力服务了县域经济发展。近年来,东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压实国有企业“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充实监督力量,铆住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把廉洁建设作为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这个项目开工前,集团纪委就先给项目部所有人上了一堂廉政教育课,并同建设单位一并签订了经营合同与廉政合同。”泥溪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吴慈阳介绍道。针对国企项目多、风险高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前移、预防在先,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督促安东集团制发《关于禁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通知》,严禁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廉政授课、设置廉政承诺公示栏等方式打好“预防针”,并统一制定包含“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分包方索要回扣、礼金”等共计16项承诺的廉政合同,切实筑牢项目建设廉政防火墙。
坚持把严管严治贯穿于企业经营全过程,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探索“室组企”联动监督机制,聚焦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招投标等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及时办结处置各类信访、问题线索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深入查找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督促修订完善《安东十二戒》等工作机制46项,新建《廉政风险提示工作规则》等制度14项,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
同时,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县纪委监委指导下,安东集团纪委在企业文化中不断厚植廉洁基因,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部家属座谈会,并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撰写廉政家书等方式,持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堤坝”。
“在县纪委监委和集团党委的领导下,我们致力于将廉洁建设融入企业管理,持续紧盯‘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以‘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安东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