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退休后仍利用影响力受贿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例如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安徽国元控股原党委书记刘健等,终究难逃纪法惩处。有少数领导干部在退休后不甘寂寞,以为不在职了就可以不受组织的监督和纪法的约束,变着花样捞取好处。他们有的以“中介”为名,充当权力掮客,为请托人谋取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有的违规到原任职务管辖地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兼职,领取高额薪资;有的则是在位不收受贿赂而退休后受贿,上演“期权式腐败”。这些退休领导干部,凭借在任期间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游走于政商之间,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关键资源,这些腐败行为更趋隐蔽、复杂,但其公权私用、权钱交易的本质并未改变,不管其行为隐藏多深、潜伏多久、花样如何翻新,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廉洁奉公的要求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不论在职与否,都应当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做到在职不在职一个样,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