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原书记邓晓强以打造“生态养生城”是该县“十三五”期间的总目标为背书,以借款的名义挪用恭城县城投公司引导资金6500万元给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并违规套用旅游产业用地政策,非法侵占870万元土地溢价返还款全部用于他一手操控的恭城县瑶汉养寿城项目。
为防止部分县领导反对该项目实施,邓晓强千方百计绕开县委、县政府,以四家班子会代替县委常委会,以县委专题会代替政府常务会,营造“一把手”高位推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假象,甚至大肆把“身边人”安排在县城投公司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处心积虑为“私人项目”实施铺平道路。2022年12月,邓晓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一旦把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就容易搞“家天下”、堆“小山头”、拉“小圈子”,以个人专断取代集体决策,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破解工作难题等关键环节,坚持“惩防并举”,坚决打击“一把手”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等违规决策、盲目决策行为,严防“一把手”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从“领头雁”沦为“害群马”。
加强“一把手”监督,不仅要在惩治腐败上下功夫,还必须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推行市委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市委常委会审议邓晓强、韦绍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市纪委主要领导通报案情,分管常委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对照查摆,市委主要领导全面点评,压实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织紧织密‘一把手’用权铁笼,制度建设是关键。”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需要协调的事宜、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情况等,商讨工作计划和处理措施,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体落实。(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