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原副厅长周宏被“双开”:瞒报房产股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日期:03-2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24日消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使用财政资金,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为官不廉,既想做官又想发财,违规参与多家企业经营活动,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擅权妄为,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宏简历

周宏,男,满族,1964年5月生,黑龙江抚远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4.07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物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09抚远县一中教师、团委书记

1987.09—1992.11同江市广播局记者、秘书,市委政研室干事(其间:1988.07—1991.06哈尔滨师范大学物理系在职大学学习)

1992.11—1995.08同江市委政研室副科级员

1995.08—1997.03同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1997.03—1998.04同江市广播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1998.04—2000.11同江市委办主任

2000.11—2002.01同江市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2.01—2004.05汤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1999.03—2002.03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05—2006.11汤原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6.11—2011.11富锦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4.05—2007.06援藏任西藏自治区仁布县委书记)

2011.11—2014.03富锦市委书记

2014.03—2015.07抚远县委书记(副厅级),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5.07—2016.01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县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01—2017.01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市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01—2017.02抚远市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02—2020.07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市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省委候补委员)

2020.07—2022.07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2.07免职

责任编辑:刘德宾

中国足协人员被查时间线:李铁→刘奕→陈永亮→陈戌源→王小平、黄松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王道席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