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低生育率 这几件事是关键

日期:03-24
生育生育率

应当鼓励地方因地制宜

去制定自己的政策重点和支持力度

近日,杭州市政府宣布,今年拟向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消息一经发布,引发了公众热议。

生育率下降已经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共同趋势,长期的低生育水平会造成人口规模的负增长和人口结构的老龄化,给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中国人口负增长时代的到来,使如何应对低生育率问题被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提升生育率,各地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政策探索,但效果并不如意。那么,应对低生育率,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我认为:

首先,要有应对低生育率的信心和耐心。目前中国生育率的持续下降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包括全球生育水平下降的共同趋势、婚育推迟进度效应的影响等,但仍具备提升空间。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发达国家在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5甚至1.3后仍然能实现生育率的回升,因此要有提振生育水平的信心。生育意愿、生育行为的改变需要政策长期、持续的作用,不能用短时间的效果去评判生育支持政策是否有用。中国生育支持政策的调整方向是对的,只要加大投入、坚持长期建设,效果一定会逐步显现出来。

其次,要持续增加对生育支持政策的投入。各项生育支持政策,其落实、落地的关键还在于资金投入。参考国际经验,近十年北欧、西欧国家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都在3%以上,东欧和中欧国家也基本能达到2%以上。东亚国家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起步比较晚,因此整体投入水平都还比较低,日本和韩国平均水平分别只有1.3%和1%。中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与这些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当前人口发展态势下,生育已具备极强的正外部性,投资生育就是投资国家的未来。建议通过财政、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生育支持资金,加大对生育支持政策的投入。

第三,要抓住政策重点。中国目前的政策重点应是降低育儿成本和缓解工作—家庭矛盾。育儿成本主要体现在教育成本和住房成本上,要加强对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监测,重点治理突出问题。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规范教育培训市场。通过面向育儿家庭提供住房补贴、购房优惠、保障住房等措施降低育儿的住房成本。加快0~3岁社会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速度,除了建设传统的公办、民办托育机构以外,应鼓励多种形式托育服务的发展,包括发展企业托育服务、兴建家庭托育点、支持隔代托育照料、实现幼儿园向下延伸等,目标是要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安全、便利、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进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覆盖孕期、育儿期在内的亲职假制度,设计合理的假期成本分摊机制,让假期能落到实处,缓解年轻人特别是女性的工作—育儿矛盾。

第四,要重视性别平等建设。目前,“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没有发生明显改变,女性依然承担了育儿的主要成本,从而抑制了她们的生育需求,也使一些生育支持政策收效甚微。在生育支持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性别平等的建设,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促进家庭责任的合理分担,引导父亲积极参与育儿过程。一方面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父亲在育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和夫妻共同育儿带来的正面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激励制度进行引导,对于父亲参与育儿的在育儿假、生育补贴方面都设置额外奖励。

最后,要重视生育文化的建设。经过几十年人口调控政策的引导,人们的生育观念、生育文化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形成了少生优生的意识。虽然大众主流的理想生育子女模式还是儿女双全,但是觉得生育一个孩子或者不生育也都是可以接受的。在当前人口发展形势已经发生迅速变化的背景下,也需要引导大众及时转变观念。应该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性别平等、尊重生育、重视家庭的社会氛围。

我以为,中央政府应当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允许差异的存在。有些人认为,浙江这次补贴水平较高,会让各地产生攀比的风险。我个人并不太认同这种观点,生育支持政策各地都还在起步过程中,要允许这些探索,要包容差异的存在。各地的人口发展形势不一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在国家统一原则的指导下,应当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去制定自己的政策重点和支持力度。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

发于2023.3.6总第1082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应对低生育率需有所作为

作者:杨凡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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