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册里的“猫腻”

日期:03-22
巡察

“我们深刻吸取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制定完善了《粮食保管制度》《储粮安全责任制度》等一批制度,现在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廉政风险点有效降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高涨了……”今年1月,合浦县纪委监委对该县粮食系统进行回访时,该县粮食局相关负责人欣喜地向前来回访的工作人员介绍。

这一良好态势的转变还要从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说起。当时,合浦县涉粮专项巡察组根据自治区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相关要求,进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该局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组实地走访粮库,被告知现有存粮的仓库不久前才进行过熏蒸杀虫,现阶段不能进入仓库,无法实地核查存粮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于是,巡察组提出要调阅监控查看粮库粮食轮换、仓内保存等情况,但是又被告知2021年5月以来系统硬盘损坏,保存不了数据,没办法查看录像。

这么凑巧?巡察工作陷入僵局,无从突破。但如此凑巧的情况在巡察组人员心中留下了疑问。

“既不能入库又查看不了监控,那就先把巡察重点转向资金报销上。”巡察组林组长在巡察例会上提出。

“购销合同上写的装卸费是由中标公司支付,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装卸费用开支?是不是搞错了?”巡察组干部小付在查阅粮食购销财务账本时,疑惑地嘀咕。

“怪不得之前说硬盘损坏了,无法查看监控。”一旁的小陈附和了一句。

不经意的对话引起林组长的注意:“巧合多了就未必真的是巧合,这背后有可能存在猫腻。”

巡察组立即召集组员开展组内会商,经分析研判,决定进一步核实账目上的问题。巡察组将报销的装卸费用账册和购销合同比对,重点查验每一笔装卸费用的开支。经仔细查阅、统计,巡察组发现,从2016年开始,县粮食储备公司明确装卸费由中标方支付的购销合同中,存在报销80余万元装卸费的情况。于是,巡察组找县粮食储备公司经理莫某某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我们都是按照正规程序报销粮食装卸费用,每次报销都有发票,手续也是合规的,你们都可以查得到。”莫某某说。

“但是粮食购销合同已经明确装卸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为何你们还产生装卸费用?”巡察组询问。

“这一点我不太清楚,装卸费用的具体经手人不是我。”莫某某闪烁其辞。

看着矢口否认的莫某某,巡察组人员决定先结束本次谈话,再寻找新的突破口。

接下来几天,巡察组逐一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一条由莫某某主导、多人参与的虚开发票套取装卸费用利益的链条慢慢浮出水面。

在初步固定证据后,巡察组再次找莫某某谈话,希望其讲清装卸费问题。面对巡察组的再次谈话,莫某某虽显得神色紧张,但仍心存侥幸,敷衍搪塞。

在多次谈话无果后,巡察组启动巡中移交机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

几天后,莫某某迫于巡察震慑压力,终于坐不住了,如实向组织交代了自己虚开发票套取装卸费用等违纪违法事实。

2022年3月,莫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6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合浦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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