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开展国有投融资企业腐败问题整治

日期:03-16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国资委

“全市共查处国有投融资企业违纪违法案件22件,处分15人,挽回经济损失2090.25万元......”近日,河池市纪委监委总结了国有投融资企业腐败问题整治情况,彰显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的决心。

国有投融资企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果国有投融资企业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就会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增加地方政府投融资风险和债务风险,也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近年来,河池市以开展国有投融资企业腐败问题整治为切入点,及时发现、查处相关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一体防范廉政风险、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风险。

2019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审计局先后移送市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黄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由此拉开了对国有投融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序幕。通过对问题线索的深挖,严肃查处了市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黄某某和副董事长、总经理覃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督促完善内部治理,探索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黄某某案发生后,市纪委监委以审查调查实践成果促进规范治理,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企业纪委的贯通联动,将融资投资、资金划拨、大额闲散资金理财等风险点作为重点监督防控内容,督促市国资委、市国有投融资企业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防范国有投融资企业经营风险。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市国资委紧紧围绕清廉国企建设目标,先后印发了《河池市国资委履职清单》《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试行)》《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等一批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与风险控制,严格控制融资行为及融资成本,强化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针对案件暴露的“三重一大”走过场等问题,市国有投融资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厘清权责边界,依权责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把关,形成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营层执行落实的公司治理体系。市纪委监委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业纪委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决策情况的有效监督。

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该市先后出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法(试行)》《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追责制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实做细行贿人信息库建设,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并加大对行贿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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