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委员建议: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适时启动教育法典编纂

日期:03-11
马怀德法律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告诉澎湃新闻,今年两会他提出了“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建议,以及提交了关于适时启动教育法典编纂的提案。

关于编纂教育法典,马怀德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为保障教育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化。编纂教育法典有助于提升教育法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为教育治理提供权威性、全局性法律方案。

“编纂教育法典有利于提升教育领域法律制度的体系性和科学性。通过编纂教育法典,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教育法律规范交叉、重叠甚至矛盾的现象,在节约立法资源、避免重复立法的同时,还可以减少教育领域多头立法给法律执行、适用带来的困难。”马怀德表示,同时,教育法典编纂有利于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他指出,当前,教育领域还存在诸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无序发展、教育执法低效等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法典编纂,可以为这些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提供权威的法律方案,推动教育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马怀德认为,当前,编纂教育法典的制度、实践、理论条件已经具备,建议适时启动,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善治。

同时,他还提出了教育法典编纂的总体思路与基本框架。他认为,教育法典的基本框架,要以教育法的理论逻辑为主线,以现有的教育立法成果为依托,形成包括总则和分则在内的科学合理的框架体系。总则部分主要包括教育方针、基本原则、受教育权、教育主体、教育关系、教育管理体制等内容。分则部分需要对各阶段和各领域的教育活动以并列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

此外,马怀德还列举了教育法典编纂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现行教育法律中,哪些需要进入法典,如何进入;教育领域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下位法与教育法典之间是什么关系;现行教育法制中存在哪些规范冲突竞合,在法典中该如何解决,等等。

二是要尽快解决教育立法中尚存的制度空白问题。如普通高中、网络教育、终身学习、招生考试、教育培训等领域还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因此,要加快立法进程,及时出台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要对未来教育发展趋势做好研判。新一轮教育革命已经到来,教育的内容、形式、制度正在发生着迅速变化,需要在法典编纂中适当体现。

在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方面,马怀德认为,加快行政法法典化的步伐,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行政基本法典,对于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有利于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有利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更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并可以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他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且在实际方面和学术方面已有良好基础,民法典的出台也为编纂行政基本法典积累了宝贵经验,编纂行政基本法典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关于行政基本法典的主要内容,马怀德也提出了他的构想:行政基本法典是行政领域的基本法,也是行政活动的一般性、通用性规则。行政基本法典的内容应覆盖行政机关主要的活动形式,其体例结构可分为总则、行政组织、行政活动、行政程序、政务公开和数据治理、行政监督与问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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