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今年工作重点内容是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阎建国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为建设更公平的营商环境带来了挑战。他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数字经济法》,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力度,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阎建国。受访者供图
制定《数字经济法》,建立数据产权制度
阎建国介绍,近年来,浙江省、广东省、北京等地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他认为,这些地区在数字经济立法方面作出一些探索和尝试,为国家层面法律的出台提供了实践经验,但这些条例适用范围并非全国统一,仅限在各自辖区内,内容也多以“促进”“支持”“鼓励”为主。
为此,阎建国建议全国人大尽快推动制定《数字经济法》,并提高立法质量,在法律中要强化政府部门的规制和调控责任,“作为将来数字领域的基本法,这部法律应该能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加强数字经济的司法保护,助力于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据和信息成为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难度也较以往有所加剧。阎建国建议,国家层面还应该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推动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数据产权保护规则,对数据进行科学确权和有效保护,从而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
阎建国认为,现行法律制度对于数据为核心的产权保护不充分,数据产权制度尚未建立,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性条款成为数据保护的主要路径选择,现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难以满足数据产权保护需求,“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数字经济数据产权的研究,建立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利用财政支持数字产业,突破“卡脖子”技术
作为全国数字经济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北京市于2022年11月25日出台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指出,政府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培育高端芯片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阎建国认为,政府应该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数字产业的具体措施,聚焦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等“卡脖子”和前沿核心技术,改善投融资环境,加大对芯片产业投资力度;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强化政企联动,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从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确保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目前中国芯片产业发展迅速,产业链相对完整,但总体上仍然处于中低端。国家财政应该加大对高新技术芯片类产业的投资力度,保障国家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
除了建议财政给予支持外,阎建国认为,政府应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建议政府探索建立为企业提供数字合规服务的专业平台,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帮助企业提升数字合规风险防范能力和及时解决有关数字合规事务,营造法治化、数字合规化的营商环境。”阎建国说。
治理数字经济,需要社会多方共建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在明确2023年经济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中指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包含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再次被提及,数字化浪潮趋势明确。
记者发现,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未来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发展方向进行了详尽的梳理。该文件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阎建国认为,数字经济相较于传统经济形态,具有多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特征,一个数字平台可以集聚供给方、需求方、投资方、服务第三方等,因此,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涉及方方面面。他建议,国家应该建立多元协同共治的治理结构体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数字经济法律知识应该全民普及,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建设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促进企业良性竞争,同时也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政效率提高。”
新京报记者赵利新
编辑张树婧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