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时勇委员细数直播带货五大问题,建议加大监管统一执法标准

日期:03-05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丁时勇表示,“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受到广泛关注。2022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过3.4万亿元,年增长率高达53%。但在实践中,执法监管不足、违规频发、司法维权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影响直播带货发展。

丁时勇委员细数直播带货五大问题,建议加大监管统一执法标准

目前,直播带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虚假宣传、数据造假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部分刷单公司和主播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流量刷单等方式,提升直播间粉丝量、点赞数、观看人数和销量,营造虚假的热度和人气,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掌握商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二是产品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维权难。部分网红主播在直播带货中故意夸大效果,小作坊贴牌产品、“三无”产品更是在直播间屡屡出现,部分网络直播带货平台不生成消费订单等相关凭证,导致用户在直播平台购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后面临举证难等法律难题。

三是个人信息安全及消费者个人隐私被侵害,造成较大损失。部分网络直播公司由于盲目追求利润,忽视网络安防构建,且目前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强制性规定尚不明确,加之直播平台用户注册只需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四是恶意引流,从事售假、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通过各大直播平台大量引流,在直播带货中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将其引流至从事网络赌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色情表演等非法平台,对消费者实施诈骗,或向消费者推销处方药甚至假药等国家禁止出售和限制出售的物品。

五是违背公序良俗,进行低级庸俗直播,误导青少年价值观。某些平台和带货主播为吸引粉丝来直播间礼物打赏或购买商品,用低俗内容博取关注,少数青少年缺乏自律,导致价值观扭曲。

为此,丁时勇委员建议:

加大监管力度,统一执法标准。公安、网信办、文化、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联调联动机制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信息交流,统一执法标准,加强部门间的联合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监管规范的落地执行。适度提高直播带货准入门槛,督促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等正规化审核,加强对直播带货主播的服务质量监督,对相关违规违法人员及时曝光,引导直播从业人员规范化发展。

构建网络直播带货信用监管及惩戒体系。建立网红直播带货信用评价体系,从人员管理、销售、售后、资金等全流程进行监管,对虚假宣传、售假等查证属实的网络主播拉入短期或长期“行业禁入名单”,进行短期或长期封号处罚等。

规范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查及监管责任。将网络主播直播实名认证工作落到实处,推动计算机自动审查技术手段的升级。引导和帮助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公司,完善直播内容规范制度、直播管理制度、主播考核体系等,加强流量监控系统建设,搭建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培养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利用短视频、防诈骗公益短信、微信、微博、宣传海报等载体,发布典型案例、普法视频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着力提高网络消费者对虚假信息、低俗信息、其他有害信息的鉴别能力和防诈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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