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实行注册制,信息披露须境内外“同时”披露

日期:02-17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存托凭证的发行,此次修订明确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实行注册制,具体审核、注册程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并同步修改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报送要求。信息披露方面,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性要求;补充监事、监事会及履行类似职务的个人或者机构对有关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的保证义务;将境内外“同步”披露修改为“同时”披露。

责任编辑:张建利

证监会: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 中国驻荷兰大使谈践:人工智能不应被政治化 武器化 意识形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