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假借款真受贿的外衣

日期:02-07
梧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去年,我参与查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直某医院原副院长姜某涉嫌受贿一案。从基本调查清楚姜某假借款、真受贿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到促使其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用时一个月。高效办案,得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协作、对案件进行“精准画像”。

2022年3月,我所在的审查调查室办理一起留置案件时,牵出姜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额贿赂款的问题线索。经批准,该问题线索采取指定管辖的办法,由梧州市某城区纪委监委办理,我参加协作办案组的工作并兼顾具体指导。

姜某作为医院领导和专家,经常需要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出诊等工作,外单位人员很难精准掌握姜某的行踪信息。对此,我们用好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贴近监督的优势,很快锁定了姜某的行踪。经批准,迅速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为该案的快速突破和后续调查取证工作争取了宝贵时间。

到留置点之初,姜某处于“抵抗状态”,调查进展严重受阻。结合外调掌握的情况,办案组对讯问笔录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比对,梳理出姜某存在侥幸心态的几个原因,包括认为办案组没有掌握其违纪违法问题的具体证据、用经商行为以及“借款”之名掩盖受贿问题等。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办案组针对姜某的前期供述和辩解,迅速调整谈话方案,收集近年来本市公职人员以“借款”之名行受贿之实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把民间借贷、以“借款”变相搞权钱交易的异同、法理和处理适用政策法规等,耐心细致地与姜某讲通讲透,最终促使其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并如实供述。

经查,2018年至2020年间,姜某利用担任市直某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400万元。

在追缴涉案款物过程中,办案组掌握姜某通过不同账号把部分涉案款转给其在省外工作的儿子,并准备用来购置房产的情况。办案组运用政策感召和人文关怀,促成姜某写一封家书给儿子,坦白了所谓“借来的”购房款实则是受贿违法所得的事实,让儿子配合办案组工作。姜某的儿子也认识到,配合办案是为父亲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很快就把80多万元的涉案款全部退缴给组织。

2022年11月,姜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宣判,因其具有法定从轻处理情节,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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