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浙江省衢州市推行“公务餐”管理改革,除会议、培训用餐和市外来宾接待等外,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本地机关食堂、乡镇(街道)食堂等指定用餐点用餐,相关单位不再凭公函安排公务接待。改革半年多以来,全市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约30%。
利用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虽然现有制度规定非常明确,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接待单位却大搞变通,采取虚开公函、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大吃大喝并违规报账,还有的以公务接待名义,将公函当作吃喝的“通行证”,试图为违规吃喝披上合规的外衣。
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衢州市的“公务餐”管理改革,实质是将原来谁家接待、谁家出钱的公务接待方式,改为接待谁、谁出钱,公务人员到下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在被检查单位食堂吃工作餐,同样需要支付费用。此种做法,是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公务接待中存在问题的有益探索,也能一定程度上消除接待单位害怕接待不周的顾虑,从而遏制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问题。
衢州市的改革也有效治理了检查评比中的不正之风。以前的接待方式,也给一些搞虚报、浮夸、掩盖问题的基层单位提供了机会。他们有的工作没搞好,见有检查团来便精心安排吃喝,希望检查团发现问题能“松松手”,一番通融之后能你好我好大家好,最终贻误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实行“公务餐”管理改革后,检查团吃、住都是自己掏钱,部分基层单位吃喝迎送那一套不再管用,发现问题后便能够坚持原则,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该查处的严肃查处。如此一来,基层单位若想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考核,只有踏踏实实干工作、干事业,对于促进各级切实转变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公务餐”管理改革是新生事物,各地可在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执行制度。要加强对“公务餐”管理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督查机制,严肃查处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由风及腐问题。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强烈信号,不断推动转作风树新风。(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