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消防条例修订立法座谈会

日期:02-03
消防人大常委会火灾

2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立法座谈会,在条例草案提请“三审”之前,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力求使立法更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3次修订和修正。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条例部分规定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去年10月和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2日的立法座谈会上,围绕进一步完善立法,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工作者、市人大代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展开讨论。

骆文智指出,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通过修法更好与上位法衔接,总结固化我市消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监管模式,健全长效机制。要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着力破解制约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提升我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深圳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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