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细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日期:02-02

1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等三方面强化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根据《实施细则》,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方面的支持对象为向深圳市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含向小微企业主发放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银行。《实施细则》规定,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照单户同一授信额度下无还本续贷总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户贷款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过桥资金贴息项目方面,扶持对象为向深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含申报过桥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小微企业主)。

据了解,《实施细则》所称过桥资金,是指因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出现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且银行同意续贷时,借款主体(具体指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向深圳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性周转借款。

《实施细则》明确,深圳市财政按照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对中小微企业给予50%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的扶持对象包括两类,一是深圳市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且不属于房地产、产能过剩等适用分类监管行业,其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参与民间借贷;二是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备案发行机构、承销商(或协助发行机构)、增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受托管理人等。单笔债券融资涉及多家机构的,由机构共同协商由一家机构统一申报。

根据《实施细则》,该项目的扶持标准为,对成功完成融资的本市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的1%、每家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项目涉及的合格机构超过1家的,单家机构的申报金额等于单个项目实际可申报的补贴金额/合格机构数量。

记者了解到,深圳金融业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不断延续并走深走实。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分别增长15.9%、31.9%、23.8%和43.9%,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市大中小型等各类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去年下降82个基点,全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超3万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缓解。

深圳细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也能公平竞标政府采购项目

在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蝉联第一。深圳市财政部门以“阳光采购”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依托,积极打造集制度化、透明化、公平化等于一体的深圳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增加中小企业投标机会。

采购流程更透明。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袁峰介绍,目前,我市政府采购整个招投标活动已移至线上,供应商可通过网络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完成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操作,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闭环监管。此举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增加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投标机会,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每年为中小企业节省投标成本超亿元。

采购过程更公平。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方面,市财政局要求各级采购人公开全年采购意向,以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方面,深圳财政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裁决内控机制,为中小企业建立公平有效的救济渠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建立“四机制五措施”。市财政局建立了招标文件常见问题审查机制,明确24项禁止事项,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包括:建立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机制,将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等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对采购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采购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将履约抽检情况在网上公开;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根据供应商诚信状况实行奖优罚劣。同时,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操作服务规则》,开设制度汇编、知识库等网站专题专栏,制订《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等沟通协商机制,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五项措施。

出台创新支持政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加大评审优惠力度,全力保障款项支付;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搭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线上服务平台,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增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惠的融资服务;推行“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可通过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等方式进行证明的事项,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证明,最大程度减轻投标负担。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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