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经验清单》),总结提炼了全国各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中形成的有关政策引导、技术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监督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其中,深圳市9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直接经验做法受住建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据悉,作为全国首批、广东省首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深圳以“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矢志不渝地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会助力、企业受益”的具有深圳特色的装配式建筑发展道路,并持续向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经验清单》肯定了深圳发展装配式建筑以下具体做法:1.在本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并提出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2.明确将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增量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解决了建设单位投资核算依据问题。3.在学校、酒店、方舱医院等30多个项目中大力推广模块化建筑。4.每季度发布装配式建筑项目构件需求信息,以及预制构件、轻质墙板等关键部品部件生产工厂的生产情况、市场造价等信息。5.以中建科技、中建科工、中集集团为代表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在全国乃至全球输出经验做法,中集集团用模块化建筑向全球输出“中国建造”,目前在国外已完成100多个酒店和公寓项目建设。6.创造性地开展装配式建筑助理、中、高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增强装配式建筑行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7.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并采取进厂抽检和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8.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在竣工报告中应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专篇说明,验收不通过不予竣工备案。9.深圳长圳公共住房项目率先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现了建设项目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将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优势,发扬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创新,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优选装配式建筑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大力提升设计标准化集成化水平等,用制造业思维革新建造体系,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促进产业整合,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未来,深圳建设行业将继续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矢志不渝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助力现代建筑业朝着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