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运用谈话方式进行调研,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基本方式之一,也是日常监督工作中收集第一手资料的有效渠道。做好这项工作,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各项能力的综合考验。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必须克服单纯办案思维惯性,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政策策略运用能力,扎扎实实做好谈话调研工作。
研学在先,充分准备。在谈话前,对调研的内容要充分掌握、了然于胸;对谈话对象,要了解情况、摸清底细;对谈什么、如何谈,要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谈话调研的目的必须始终明确,根据目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调研才能取得预期成效。谈话要围绕调研目的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来展开,一般采取“由内而外”的方式,先查阅被调研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历次考察考核的评价,再查阅调研涉及区域历年发展情况、区位特点、环境条件、风土人情、重大事件及宏观政策背景等。在选取谈话对象时,应当注重选取与调研主题有一定关系、了解调研主题信息的人群,针对谈话对象性格特点,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预案。在谈话形式上,可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方式进行。
细致观察,发现问题。开展谈话调研,能不能开好场至关重要。要选好时机。根据调研目标灵活决定要谈的内容或主题、有哪些要求和希望,强调此次谈话的重要意义,提高谈话对象的责任意识。根据调研情况及时调整策略,引导谈话对象围绕主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要精准“点穴”。谈话时要聚焦主题,紧紧围绕存在问题和既定目标有序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要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蜻蜓点水、一带而过。谈话中,要善于通过观察对方一举一动和肢体语言,捕捉其语言、语气、表情、动作的细微变化,研判其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科学选择谈话策略。要创新方式。针对不同特点、不同类型的谈话对象,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注重运用提问式、启发式、漫谈式等多种谈话方法,营造宽松谈话氛围,努力实现与谈话对象同频共振。
详细记录,深入研究。为了不影响谈话者与谈话对象之间的互动,又能够较好地消除谈话对象心理压力和紧张感,调研谈话最好采用事后记录方式。在记录过程中,要注重记录尽量全面完备,记录内容要避免偏差、忠于原话。调研谈话重在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能只是为谈而谈,一谈了之。谈话结束后,谈话者一定要结合已掌握情况与谈话对象现场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通过对调阅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把零散的认识系统化,把粗浅的认识深刻化,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最终形成谈话调研报告。谈话调研报告的形成,应该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有机结合的成果。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提升研究可信度,应在定性观察里面结合定量部分,根据客观标准评价分析谈话内容,随时保持敏感和警觉,避免对谈话调研资料进行错误解读。(吉林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