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桃岱崔村党委副书记汪某某在基层一线,竭尽全力地为村里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和救助保障忙前忙后。
此前,汪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曾受到处分,之后情绪十分低落,工作积极性一度受挫。针对这一情况,该镇纪委及时上门回访,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帮助其逐渐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信心。
这是区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帮助“落雁”干部再出发的生动实践。
长期以来,该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同时,写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抓实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刻认识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偏差,督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受处分人员轻装前进、重燃希望。
“问责只是手段,帮助党员干部从错误中走出来,实现‘有错’到‘有为’的转变才是目的。”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翟兴松介绍说。
随着回访教育工作的逐步深入,该区制发《关于推进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回访工作的通知》,依据案件办理机关、违纪人员类型,实施回访分级负责制,并将回访教育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联合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各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成立回访教育工作小组,把回访教育压实到具体责任部门,确保回访教育做实做细。
此外,为确保回访教育真正能够做到受处分人员的心坎里,该区根据“谁监督、谁回访”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纪法教育等内容纳入回访教育,明确回访教育对象、程序、方式方法、评价反馈等内容,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多角度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性格特点和工作状况,及时帮助其祛除“心病”,重燃工作热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和最大化。
同时,该区还注重强化回访结果运用,按年度建立回访台账,根据回访结果了解执纪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是否违规处置涉案款物,是否违规调查取证,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等情况,对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据悉,2022年,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共回访受处分干部37人,收到意见建议9条。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和纪法威慑,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