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通报二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日期:01-16
宣城市安徽省醉驾危险驾驶罪党员干部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工会原主席郭世峰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7月5日,郭世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9月22日,郭世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五百元。2022年12月9日,郭世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二、旌德县庙首镇人民政府安监站原站长徐伟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1月28日,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1月30日,徐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22年5月7日,徐伟被开除党籍;2022年6月10日,被开除公职。(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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