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后,自治区纪委监委陆续查处自治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黄方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兰志才,广西农信社副主任梁志军,崇左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陶辉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释放党的二十大后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广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持续释放治理腐败综合效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追逃防逃一体抓。梳理问题线索存量,紧盯问题线索增量,重点针对震慑力强、兼具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查处,严肃查处了何有成、庞文达、唐先程、冯国忠等一批职务职级高、涉案金额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金融、国企融资性贸易、供销、粮食购销、生态环保、土地利用、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铲除许锋、刘洪、黎安新、苏树德等腐败毒瘤。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查处朱中卫、袁健晖、吕开旺等“害群之马”。
自治区纪委监委根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行贿违法所得处置办法(试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涉案单位和个人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022年全区立案行贿人员424人,追缴行贿违法所得5.09亿元。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2年全区有476人主动投案,1533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2022年全区处置问题线索45496件,立案17601件,处分16325人,移送检察机关495人,挽回经济损失25.77亿元。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78件,涉及厅级干部43人,移送检察机关19人,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以案促改工作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六个一”机制,监督推动案发地区和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的笼子。
针对全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政策不精准、作风不扎实、信息不共享、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难点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室组地”联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制度20项,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深化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区直金融企业排查问题273个,提出整改措施380条,建立健全制度1127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典型案例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行由被留置人员撰写整改建议书、廉洁忠告书、个人忏悔书,由办案人员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的“三书一报告”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同时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深入挖掘廉洁文化元素,用好湘江战役、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等红色资源,厚植廉洁文化土壤,涵养“不想腐”的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及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不断优化全区政治生态。自治区纪委监委协助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区、乡村、家庭建设。升级改造广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桂林),建设广西家教家风基地(桂林),示范引领全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