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长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执行时间

日期:01-08
租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

本报1月7日讯(记者符海心)日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出延长疫情期间租房提取政策时间的通知,明确自本月起至今年全年,我省延长疫情期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执行时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精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减轻受疫情影响职工的租房资金压力,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知明确,延长疫情期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执行时间,即: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90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延长其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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