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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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4月1日消息,马永良被查。
马永良出生于1969年,一直在浙江工作,曾任: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新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平阳县委书记,温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
2017年2月11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公示信息显示,时任温州市委副秘书长马永良,拟提名为温州市委常委候选人,后他任温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0年5月18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公示信息显示,时任温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永良,拟任设区市党委副书记,后他任嘉兴市委副书记,并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2月,马永良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三个多月后被查。
马永良简历
马永良,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绍兴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绍兴县安昌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绍兴市镜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镜湖新区城中村改造办主任,镜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绍兴市越州新城建设协调办专职副主任兼迎恩门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援建青川指挥部指挥长、党委书记,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新昌县代县长,中共新昌县委副书记、县长,中共平阳县委书记,温州市委副秘书长。
2017年2月任温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0年5月任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1年12月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4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