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主管强制要求加班,晚归到家后发现爱狗走丢,她便将怨气撒在主管身上,将主管负责的柜台内的三部手机偷走。2022年12月5日,经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5岁的谢某在张家港市某手机专卖店打工,平时负责手机充值、套餐更换等业务。2022年4月的一天临近下班时,其主管因急事向谢某借用电动车,并临时安排了大量工作让她加班完成。待加班至深夜,主管都未归还电动车,谢某只得打车回家,到家后发现自己养了好几年的狗不见了,且多方寻找未果。自此,谢某便对主管怀恨在心,认为如果自己不加班,早些回来,狗肯定就不会走丢。
2022年4月底的一天,谢某上班时打扫柜台,发现存放某品牌手机的柜门没有上锁,而该柜台正是主管负责的区域。谢某想着如果这里面的手机丢失,主管肯定会因为失职“倒大霉”。一直在找机会报复、为爱狗出口恶气的谢某,当即用脚蹭开柜门,轻轻踢出里面一部手机,再迅速伪装成蹲下系鞋带的样子,避开监控拍摄角度,将手机藏在衣服中盗走。
一周后,谢某以同样手法再次盗取该柜台内两部手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店里在盘点库存时发现手机数量有缺失,当即报警。谢某见状,知道自己的犯罪行为迟早会败露,便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所盗手机如数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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