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网络直播间,开展主题为“反诈向前一步,合规共同守护”法治宣传活动。
2021年4月30日,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
初冬,被誉为“中华第一城”的良渚古城遗址内,往来游客驻足凝望,惊叹于眼前这座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轮廓。往南10公里,头部互联网企业集聚的杭州未来科技城,正在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未来城市”样板。这就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古今相融,集“中华文明圣地”与“创新活力之区”于一体。
坐落于此的余杭区检察院,从良渚文化中汲取营养,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立足互联网产业集聚的现状,培育出独特的互联网检察文化品牌——云上护“蔚”。云上护“蔚”,寓意以守护蔚蓝网络空间为目标,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在检察办案中不断厚植文化根基,坚定不移做数字经济的法治守护者。
以法律监督之剑斩断网络“恶之花”
“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只需要短短9秒钟。然而我们为了抚平这段伤痕,却用了足足191天……”在2022年初浙江省检察院举办的“法律监督:守望公平正义守护美好生活”案例讲述会上,余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孔凡宇讲述了“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背后的办案故事,打动了现场内外的听众。
此案发生前,网络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认定没有先例可循。此案发生后,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余杭区检察院果断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立案侦查。后法院经公开审理,以诽谤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本案为检察机关关于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提供了一个范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评价道。
这起耳熟能详的典型案例对余杭区检察院来说,更大的意义是激发了检察官敢于亮剑的精神。
余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梅哲宾在审查批捕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案时,发现报案的被害人并非被本案犯罪嫌疑人所在团伙诈骗,该案存在没有被害人的情况。
此时距离审查批准逮捕期限届满仅剩3天。梅哲宾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迅速转变办案思路,决定从资金流水入手,溯源寻找被害人。经过2天2夜的梳理,梅哲宾从一个洗钱账户出发,分析出一批疑似用于洗钱的账户,再通过对这些洗钱账户可疑资金去向的层层追踪和逆向回溯,最终确认了3名被害人。
在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后,检察官继续引导侦查,一方面尽可能查明团伙成员的身份及组织架构,另一方面通过分析案件,努力寻找更多的被害人。最终,该案的洗钱账户从一个增加到数十个,被害人从批捕阶段的3人增加至40余人。2021年10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首要犯罪分子高某等1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四年四个月不等刑罚。2022年2月,随着沈某等最后一批团伙成员获刑,这起从一个洗钱账户中发现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部办结。
能动履职筑牢网络空间“防火墙”
“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的守护者,通过公益诉讼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很有必要。”作为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承办人,余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文迪说。
杭州一名不满10岁的女孩使用父母的手机号码,在某短视频App注册发布了一些生活视频。徐某看到视频后,利用App私信功能和女孩取得联系,在逐步骗取女孩的信任后拿到其裸照,甚至想线下见面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关键时刻,警方接到报案,女孩转危为安。
办案中,吴文迪发现该短视频App还存在私自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向有浏览儿童内容喜好的用户推送含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并允许用户私信儿童等情况。在上述案件中,徐某两年内利用这些功能对3名儿童实施猥亵犯罪。
“这种行为就是‘隔空猥亵’,即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吴文迪介绍说。
为了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网”,余杭区检察院向涉案短视频App公司提起公益诉讼,对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的情形进行监督,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
“查个人定位、查电话定位、查聊天记录”,这些违法犯罪内容是如何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电商平台上的?针对此类问题,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办案不断思考和调研。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轶群到辖区某电商平台企业走访调研时,该企业反映有人使用“定/查/位”等模糊违禁词躲避平台内容排查机制,为违法犯罪活动发布引流信息。但他们到犯罪行为地报案后,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平台对上述行为也没有处置先例,面临监管难题。
陈轶群意识到这类使用“变异黑话”发布信息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遂建议该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21年11月,经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关被告人获刑。
此案办结后,余杭区检察院立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实践,建立常见网络“暗语黑话”词库,并实时更新推送给网信部门及相关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变异黑话”、模糊关键词的识别及处置力度,推动平台企业检查并下架笑气等10余类违禁商品。
用技术对技术,用技术管技术
都说网络犯罪案件难办,到底难在哪里?
“技术问题!”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件承办人、余杭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剑脱口而出。
网络犯罪具有职业化、隐匿化、智能化等特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打击难度和定罪量刑难度日益增大。由于网络犯罪案件涉及的证据材料几乎都是交易数据、聊天记录等数字信息,检察官往往要面对数十万条、百万条甚至上亿条海量信息,工作量超出想象。
怎么办?
“用技术对技术,用技术管技术。”余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邬云霞回想起自己办理的一起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接手马某等60余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案,我们就感受到沉甸甸的压力,被害人达30余万人,涉案金额达1.6亿元,案情非常复杂,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赢这一仗。”邬云霞说。
邬云霞的信心一定程度上来源于余杭区检察院自主设计的“电子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云上取证”等数字化办案系统。她与办案团队成员运用“电子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对被扣押的60余部手机、150余个网络账号、700GB的电子数据进行搜索、分析、整理,确认了该犯罪集团暴力催收的事实,并通过“云上取证”系统对全国各地的被害人进行远程询问,增加认定敲诈勒索2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60余名被告人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不等刑罚。
没有先例可循,就去创造先例
没有先例可循,这是余杭区检察院互联网检察办案团队经常面临的局面。
“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就去创造先例;没有经验可借鉴,我们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余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键说。
在优秀团队文化的无形感召下,余杭区检察院互联网检察办案团队创新推出9期《网络犯罪案件技术语言汇编》,推动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深度融合,成为检察人员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工具书”;创新普法方式,与互联网企业联合推出“绿网计划”,针对在门户网站搜索可疑关键词的潜在风险人群,推送检察官普法视频,并借助大数据推动“撒网式”普法向“精准式”普法转变。
该院办案团队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6名干警入选全国、浙江省互联网相关专业人才库;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这份闪亮的答卷背后是余杭区检察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光荣传统。
“余杭检察要推动形成‘人人有互联网检察思维、人人懂检察大数据战略’的浓厚互联网检察文化氛围,在探索文脉传承和文化创新发展之路上展示检察担当。”鲍键说。
[版面编辑:杨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