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照亮孩子未来的“娜仁”

日期:12-26
检察院未成年人河南县人大代表青海省

近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长马晓军走访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职工夏吾卓玛时,详细汇报了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打造“娜仁”未检工作室的情况,同时讲述了涉案未成年人小云的故事。

“在检察机关、学校的考察帮教下,我终于顺利地度过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姐姐给了我这个宝贵的机会,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不久前,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高二学生小云接过不起诉决定书,那一刻,他如释重负。

听着这个大男孩真心悔改的话语,河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承办检察官多杰卓玛感慨不已。小云的外公握着检察官的手说:“你们才是照亮孩子未来的‘娜仁’(蒙语太阳之意)!”

2021年5月29日,17岁的小云放学后像往常一样想着找网吧消遣,但发现兜里的零花钱所剩无几。小云萌生了盗窃的想法,于是偷偷溜到一户人家偷走800元人民币。有了钱的他沉迷于网吧,连着几天都没有上学,钱花光后又溜进几户人家偷走手机、名表等物品。案发后,小云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河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河南县检察院“娜仁”未检工作室里,多杰卓玛看着小云的案件材料,陷入沉思:“未成年人入户盗窃多起,涉案金额为4799.7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孩子已经上高二了,马上就要面临高考。”想着这个孩子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有可能要在高墙内度过,多杰卓玛坐不住了,来到小云家中走访调查。

“小云自幼父母离异,一直和母亲、外公共同生活。母亲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外公更是对小云格外溺爱,家庭的缺失、监管的疏漏,让小云渐渐地染上了网瘾。”了解情况的多杰卓玛立即对小云的外公和母亲进行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并向小云的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好监护责任。

在接受检察机关的督促监护教育后,小云家人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并向检察机关明确表示了赔偿意愿。多杰卓玛将小云的情况向被害人进行了说明,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被害人同意和解。

随后,多杰卓玛来到小云所在学校、村委会进行社会调查,认为他具备帮教条件也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于是,河南县检察院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辩护人、被害人及村委会代表等参加。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小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考验期为六个月。

案子告一段落,多杰卓玛根据小云的实际情况,给他制定了一套帮教方案,由检察官、托叶玛乡司法所及曲海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小云及其家人开展训诫教育、法治教育、亲子关系修复等工作。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小云的生活慢慢步入正轨,顺利回归校园。

不久前,多杰卓玛在与学校师生的交流中得知,小云不仅能够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师生关系也更为融洽,帮教工作初现成效。今年8月,小云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河南县检察院也依法对小云作出不起诉决定。

聆听工作汇报后,夏吾卓玛对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付出给予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突出强调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河南县检察院设立‘娜仁’未检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一项很好的举措,能够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办案检察官能够深挖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成因,通过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方式,真正将未检工作做到实处。”

夏吾卓玛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要与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希望今后黄南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工作调研等活动,使人大代表更进一步、更深一层了解检察工作。

[版面编辑:白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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