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州发布
12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记者从徐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陆续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第二剂次加强针是什么意思?哪些人群可以接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徐州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宋晓哲。
宋晓哲介绍,一般来说,我们把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三针称为第一剂加强针,“第四针”就是第二剂加强针。如果是康希诺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的话,第二针称为第一剂加强针,“第三针”就是第二剂加强针。
按照现有政策,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即异源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据了解,第一剂加强针接种完以后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以接种第二剂加强针。现阶段,优先考虑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加强针。
针对大家关心的“阳过”“阳康”人群是否还需要加强免疫,宋晓哲表示,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要求,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若既往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之后感染新冠病毒,康复6个月后可以接种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此外,以下人群不能接种第二剂加强针: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癫痫处于发作期、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宋晓哲介绍,我市于12月19日完成全省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统一培训,12月20日开始,全市陆续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针。需要注意的是,前往接种时,市民应确保自己身体健康,带上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护。进接种门诊无须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凭健康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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