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专项监督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日期:12-20
农村集体桂林市

前不久,桂林市阳朔县福利镇纪委在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新寨村对外承包的50亩村集体土地虽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却长达18年未收到租金,折射出村“两委”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问题。福利镇纪委立即对该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责,全额追缴拖欠的土地租赁资金。新寨村“两委”立行立改,终于在一个月后全部追回拖欠的1.8万元租金,并将租金缴纳清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针对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长期低价承包行为、集体资产失管流失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易发多发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群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巡察监督、抓好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等6方面12项具体措施,全力护好农村集体“三资”钱袋子。

全市1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深化“抓书记、书记抓”,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与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荔浦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约谈农业农村、文广体旅等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8人次,约谈乡镇党政“一把手”5人次,推动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为提高监督精准度,桂林市纪委监委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清单,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党组织各项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和村“两委”干部作风等方面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列入监督内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室组地局”联动,组建77个监督检查组,综合运用“听、看、访、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2个,以有效监督保障和推进乡村振兴。

桂林市纪委监委统筹基层监督力量,一方面发挥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的前哨监督作用,由乡镇纪委统筹指导,联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开展跟踪问效;另一方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创新推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制度,在各行政村设立公开栏,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要求,对村屯重要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开支情况进行公开,把资金“晒”出来,让监督“活”起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日前,灵川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潭下镇庄屋村委原副主任阳某某,在未经村集体研究决定的情况下,私自将用于铺设沿口村自来水管的2.0298万元用于支付该村自来水管材料费及人工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33件,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4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村干部29人,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以有力监督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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