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12-19
检察院检察机关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

擦亮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图①调研组一行在根河市检察院查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图②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自治区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情况。

调研组一行参观鄂温克旗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调研组一行参观鄂温克旗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接待好每一起群众来访,处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办理好每一起申诉案件”“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资金筹措方式,将司法救助工作有机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要讲好检察听证故事,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的热情”……

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这份审议意见中,调研组走访时关心的话题已凝聚为“响当当的诤言”,为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以深入细致的调研打开“检察之窗”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窗口,也能最直接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徐福忠作为联络员全程参与了这项工作,他表示:“有压力,但更有动力,人大监督为全社会了解认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我们借此机会,全面梳理总结了近年来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准确研判下一步努力方向。”

为了让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深入了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徐福忠和同事们加班加点,对近年来内蒙古控申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整理,制作涉及8部分、共计300多页的资料汇编。“这本沉甸甸的汇编成为我们了解控申工作的智慧丛书,为我们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胡雪林表示。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经过多次对接、座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定具有牧区特色的呼伦贝尔市、人口最多的赤峰市、位于“黄金农业种植带”的巴彦淖尔市(因疫情原因改为书面调研)作为调研目的地。

走访参观、交流座谈、查阅案卷成为这次调研的重要安排。调研组一行发现,近年来,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两级检察院的信访总量都处于高位运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内蒙古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28213件,同比增长41.1%;今年1月至8月,接收群众信访18067件,同比增长3.4%。另一方面,2020年以来导入法律程序的信访事项中,涉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诉讼监督类信访占比达94%。调研组相关人员表示:“这表明人民群众更懂得依法维权,在渴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同时,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需求更加迫切了。”

调研中,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为嘉宾们参观的首选地。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畅通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自治区1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件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案件入选最高检化解信访积案典型案例。检察机关持续畅通“非接触式”诉求表达渠道的做法得到了调研组一行的肯定。今年1月至8月,群众通过非接触方式信访11091件,占同期接收信访总量的61.4%。与此同时,各中心在“为民”上各显其能,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1123”智慧检务平台,赤峰市检察院新建12309检察服务热线工作室,鄂温克旗检察院的“四语”接访窗口,根河市检察院涉非公经济信访“绿色通道”……“更方便了”“讲得明白,听得舒心”,调研组一行在群众中的“抽查”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与当地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妇联、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人员的座谈也让调研组成员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

2用强化“问题导向”的思维发现问题

“司法救助传递法律温情”“公开听证促公正”“头雁引领办难案”,是调研组一行津津乐道的三项重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坚持“应救尽救”,协调多方参与救助。2020年1月至今年8月,全区检察机关救助1747人,发放救助金3034.16万元。其中,兴安盟检察分院在村镇基层组织设立司法救助信息员,与当地政府、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就学资助、就业促进等社会救助相融合,“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获评全国五佳司法救助事例。

内蒙古检察机关注重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在为民解忧中践行为民初心,12个盟市院和98.1%的基层院建成检察听证室。2020年1月至今年8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2921件案件组织听证会,其中公开听证占89.1%。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听证632件,占听证总数的21.6%。

此外,内蒙古各级检察院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制度,首次向基层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今年前8个月,全区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67件,首次信访领导包案率100%,包案后已办结350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根本。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卫国表示:“这次调研就是要强化反向审视,真找问题,找真问题。”鄂温克旗检察院检察长潘玉茹也告诉记者,调研组一行在肯定该院工作的同时,还对问题刨根问底,压实了干警们的责任与担当。

对于司法救助工作,调研组一行反复询问:“是否实现了全覆盖?”“救助金额与全国相比是否有差距?”“如何堵住救助资金的缺口?”……在公开听证工作中,调研组对线上公开、听证员以及听证员库的建设等提出中肯的意见,针对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调研组既肯定检察长亲自接访,通过领导包案、定点接访、重点约访等方式解决信访积案的成效,又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进行建言。

“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用智慧化解百姓的心结,要加强各单位的联动,强力推进公开听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包案、司法救助等一系列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安宁贡献检察力量。”座谈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田继生反复强调。

9月15日至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健曾陪同调研组走完了全程,他在会上反复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控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

3用“刚性”的审议意见指明前行路径

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简小文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度关切。”

在报告中,简小文坦陈问题:对政治性和业务性极强的控告申诉工作的认识需要提高;信访综合治理机制还有待完善;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素能有待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有些需要向内挖潜,有的则需要在人大常委会的引领下,打破壁垒,形成合力。

田继生、许廷章、代卫国、白永利等委员作为这次调研工作的亲历者,成为该项报告审议工作中检察机关的最佳代言人。分组讨论中,他们的介绍让更多委员对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有了明晰的认识。

在综合调研成果并汇集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检察院报告。其中,直面内蒙古控申检察工作问题的审议意见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针对需要提高认识,审议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反向审视工作力度;针对完善信访综合治理机制和智能化建设,审议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统筹协作、部门联动、分类处置、专业解决”的信访格局,构建信访大数据共享机制;针对素能提升,审议意见明确,优先将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干警充实到控申检察工作岗位。此外,审议意见还着重关注了司法救助工作,提出要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做大司法救助“资金池”,打造多方协同的司法救助共同体格局……

尽管审议意见刚刚出台,但内蒙古控申检察人已经感受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情况报告的同时,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等地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听取所属地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报告,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共同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已经成为下一阶段全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点。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推进了综合信访矛盾治理格局的形成,有力推动了内蒙古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在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注支持下,重复信访近30年的赤峰市刘某信访案经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三级检察机关会同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联合进行司法救助,理顺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促成了矛盾实质性化解。与此同时,更多的信访积案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有效推动,让办案人找到了发力的支点。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雪岩告诉记者,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凝聚了各方力量,推动了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为控申检察人鼓足了干劲。

审议意见的出台仅仅是开始。按照内蒙古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需要于2023年4月25日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把审议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内蒙古检察机关已经做好了准备。

另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已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推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版面编辑:白鸥]

以进固稳,中国经济潜力大 迎战奥密克戎 北京城里的“暖心力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