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依法能动履职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日期:12-15
贵州省贵定检察院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助力老旧小区改善“飞线充电”乱象

贵州省贵定县教师新村是一个老旧小区,近日,该小区发生一起火灾。据悉,该小区业主在单元楼公共过道、疏散通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非常普遍,由此引发了火灾。

贵定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县的老旧小区开展实地查看,发现县域内多个老旧小区均存在“飞线充电”现象,威胁公共安全。对此,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方案,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小区内的“飞线充电”现象进行规范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要求,制定了《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县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该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引导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行为。

目前,该《办法》已通过县司法局审核,正在履行公示程序。

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批下来了

近日,贵定县检察院从一位县人大代表的建议中发现了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位于该县中心地段的沿街老旧小区金都广场,因年久失修出现外墙及屋顶渗水、外墙瓷砖脱落、消防设施不完备等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曾多次向县住建部门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修复,但依据相关规定,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然而,由于该小区居住人数较多,难以形成一致意见,上述问题悬置多年未能解决。

在查实上述情况后,该院积极与县住建部门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确定金都广场小区的上述安全隐患属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受“2/3以上业主同意”的限制,由此建议批准该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并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对小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诉前磋商后,县住建部门积极履行了审批手续,将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共计86万元拨付至社区,社区定期公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监督。

该院紧盯整改效果,不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跟踪回访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目前,该小区的所有安全隐患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多元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贵定县检察院以匠心求极致,落实多元化司法救助,持续深入做好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近日,该院历时一年八个月对唐某开展的多元化、全方位司法救助,让唐某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关爱和检察温度。

2018年,唐某的母亲和妹妹在刑事案件中遇害,这个原本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虽然行凶者已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因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唐某一家未获得任何赔偿。该院在排查中发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同时,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协调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对唐某开展多元化救助,积极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切实解决了唐某的困难,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规范借贷秩序堵住管理漏洞

近年来,贵定县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的频率增高,这暴露出金融机构在监管、控制资金流向等方面存在问题。

以一起案件为例,杨某以9.6%的年利率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后杨某又将该笔贷款以36%的年利率转贷给了刘某。在贷款到期后,双方均无力偿还,银行遂通过司法程序执行了杨某抵押的房产和车。由于杨某涉及高利转贷,在杨某诉刘某一案中,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故未支持杨某关于利息的请求,判令刘某偿还杨某本金。由此可见,高利转贷会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也会让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该院向案涉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从贷款审核、定期排查、大数据监管三方面提出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规范借贷秩序。

下一步,该院将对案涉的几家金融机构定期开展回访,监督其落实整改,并通过以案释法加大宣传,让群众了解转贷的风险和危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借贷秩序,抵制违法行为。

全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及时干预涉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意义重大,贵定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确保将该制度落到实处。

该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有旅馆、医院、学校等未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及时被发现。同时,还存在部分医生、学校教师及旅馆从业者不知晓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或者不明确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等问题。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该院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对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地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向当地公安、教育、医疗等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的见证下,以集中公开宣告方式送达,建议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传达学习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各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罚,有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保护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活动开展监督

为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贵定县检察院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主动走访辖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该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来到该县昌明司法所,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阅,重点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情况。随后,检察干警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与其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期间存在的困难。走访中,相关在矫企业人员表示,社区矫正期间需经常性赴多地开展经营活动,希望能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对此,该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工作机制,有效保证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履职中,积极探索从“机械式”管理转变为“全方位、多角度”管理新模式,找准、破解行政监管执法中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障碍,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涉民企社矫对象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版面编辑: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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