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文洪平、兴安县公安局溶江派出所原所长李远军多次到湖南省凤凰古城等景区游玩,产生的油费、过路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从刑侦大队办案经费中支出,文洪平、李远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县公安系统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中人”由风变腐,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
防范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必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兴安县纪委监委针对公安系统典型案例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采取集体廉政谈话的方式,对公安系统新提拔的30余名干部“敲警钟”,要求履新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不越红线、严守底线。
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大多从作风问题开始,在一餐饭、一瓶酒、一份礼、一场牌等“小节”中逐渐“失守”,一步步走向腐败。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凡查腐败案件必挖作风问题,凡查作风问题必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以钉钉子精神匡正风气、严肃党纪。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坚持“一盘棋”思维,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机制,从案件初核时开始,将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贯通办案、整改、治理,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做到“惩中治”、推动“治中防”。今年以来,全市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8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人,通报曝光8起典型问题。
“如果不从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中汲取教训,那么‘后人复哀后人’的悲剧还会重复上演。只有先从自身开刀,规范落实‘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才能使‘前车之覆’成为‘后车之鉴’。”在查办桂林市第一、第三粮库原主任曾贵良违纪违法案件时,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曾贵良深刻反省、认识错误,撰写个人忏悔书和廉洁忠告家书,同时结合自身案例暴露的问题,对所在粮库提出整改建议5条,帮助抓早抓小,推动作风转变。
既要严肃监督执纪,又要帮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该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制定关于涉酒案件的处置原则,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有主动交代情形的,视情从轻、减轻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5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坚持“破立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一方面,通过组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和旁听庭审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思想上受警示、行为上受约束;另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公共场所LED屏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动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规范行为,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反对“四风”承诺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