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案件不符合监督条件后,检察机关的举动温暖了申请人的心

日期:12-14

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他的生活如何保障

查明案件不符合监督条件后,检察机关的举动温暖了申请人的心

检察官为住在养老服务中心的陈某组织“上门听证”

检察官为住在养老服务中心的陈某组织“上门听证”

三年前,陈某因交通事故致七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在某养老服务中心治疗,而他应得的赔偿款却有大部分迟迟没有执行到位。三年后,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受理了陈某的执行监督申请,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实做优多元化救助工作,逐渐解开了陈某的心结。

“谢谢检察官,又让你们跑了一趟,我一定好好休养……”近日,当办案检察官来到陈某所在的某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回访时,陈某拉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说着感谢的话。

搭乘车辆发生事故受伤

主要责任人一分钱未付

2019年11月,陈某乘坐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陈某乘坐的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受伤后住院治疗了72天。2020年7月,陈某被鉴定为颅脑实质性损伤构成七级伤残,躯体实质性损伤需要部分护理依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续费用难以预计。

事故发生后,陈某一纸诉状将事故双方及其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11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11月7日判决事故双方的保险公司共赔偿39万余元、徐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6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只收到了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损失,主要责任人徐某却迟迟没有动静。苦等不得的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徐某表示,自己目前实在没有支付能力,希望能够分期支付。于是,双方于2021年11月17日达成了分期执行赔偿款的和解协议:徐某一次性支付6万元,后续以每月2000元的方式陆续支付,直到赔付完其所应承担的金额为止。

协议签订后,徐某不仅一分钱未付,还玩起了“失踪”。法院经过查询,未发现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由于徐某拒不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无法继续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

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

检察官上门听证解心结

出院后的陈某因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康复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早已让他债台高筑。

“检察官,我还有好多钱没有拿到,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今年8月,陈某委托其代理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受理申请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真听取了陈某的意见,详细了解了案情,核实了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经调查,检察官发现赔偿款未执行到位是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无执行能力,案件不存在监督情形,依法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当我们向陈某作出解释后,感觉他还是有些疑惑。”办案检察官王海婷说。

虽然案情清楚,但如何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后的“下半篇文章”、让监督申请人心服口服?一场简易听证会便应运而生。

考虑到陈某的身体状况,加之路途遥远,让他到检察院开听证会实有不便,该院便决定把听证会放在陈某所在的养老服务中心举行。

今年8月10日下午3时,在日照市某养老服务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两位检察官带着电脑、案件材料等来到现场,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受邀参与,养老服务中心院长及村民代表到场旁听,为住在这里的陈某上门听证。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适当。

经过听证,陈某紧张的情绪慢慢放松了下来,心中的疑惑也逐渐消除。他当场表示:“检察院啥事都不藏着掖着,光明正大地邀请俺们老百姓参与,还让发表意见,俺心里这下敞亮了。”

详细核实家庭经济状况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群众的实际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让检察官们始终放心不下。于是,检察官与陈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取得联系,详细核实了陈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原来,生活不能自理的陈某一直由其大哥照顾,母亲年事已高,需要常年吃药,女儿尚未成年需要抚养,除了低保外,陈某再无其他收入来源,高昂的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对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考虑到陈某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他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陈某一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0月18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养老服务中心,依法向陈某发放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坚持康复锻炼,要对生活充满信心。鉴于陈某目前的身体状况,考虑到他对母亲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对女儿也难以尽到抚养责任,该院还为其母亲与女儿申请了共计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分别发放到了她们的手中。

“我们在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家庭不在少数,司法救助仅能纾一时之困,并不能彻底解决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围绕如何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大格局、深度开展综合帮扶,通过多元化救助帮助生活困难的特定案件当事人渡过生活难关等问题,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

记者了解到,近些年,为构建多元救助模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积极与辖区民政、残联、妇女儿童中心等部门对接,联合采取经济救助、身体康复、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并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救助工作及时、精准、有效。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5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传递了司法温度。

[版面编辑: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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