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向境外提供应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日期:12-13

财联社12月13日电,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境内存储要求的,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责任编辑:薄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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