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涿鹿县检察院检察官受邀来到某玻璃容器公司,参加该公司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司负责人陈某向检察官介绍,自开展企业合规建设以来,公司引进了目前最先进的烟气治理工艺,先后投入3670万元改造烟气治理设施,实现了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陈某等人因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并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2021年10月,涿鹿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涉案企业适用企业合规,并会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全过程跟踪、指导企业完善合规计划,开展合规建设。后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考察,认为涉案企业整改合格。2022年10月13日,该院就拟对涉案企业及陈某等人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办案机关代表、生态环境部门代表等参加。在综合全案并听取听证员意见后,该院对涉案公司及陈某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讯员赵晓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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