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简洁通讯员张小雪杨超)“检察官您好,我已收到救助款,这笔钱对我和两个孩子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案发十个月,我们虽未等来赔偿款,但却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暖与温情,感谢您,感谢检察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金茹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王女士不停道谢。
王女士是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妻子,也是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母亲。王女士的丈夫大梁与胞弟小梁案发前同在北京从事装修工作。2021年12月的一天,结束连续两天的忙碌工作后,小梁驾车搭载大梁等6名工友返回宿舍,途中因过于疲劳撞上路边护栏,大梁当场死亡,其他5名同乘人不同程度受伤。小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王女士陷入绝望。
办案检察官郭文新介绍,案发后,小梁陷入深深的自责,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但对于一死五伤的严重后果,他无力赔偿。审查逮捕阶段,郭文新认真审查全案证据,耐心听取被害人及家属的意见。由于案件情况特殊,在综合评估小梁所犯罪行与社会危险性后,检察机关于今年9月30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办理暂告一段落,但如何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解决被害人家属的实际困难,成为萦绕在郭文新心头的一道难题。此时,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王金茹也通过日常线索梳理关注到这一特殊案件,经与郭文新沟通,在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于10月18日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今年3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王金茹介绍,对6名被害人情况进行二次评估后,本着“轻重有序、优先救助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原则,该院最终决定将王女士司法救助线索纳入后续受理范围。
“司法救助是什么?”“有什么附加条件吗?”“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当王金茹与王女士取得联系时,电话另一端的王女士既警惕又惊讶。随后,王金茹耐心地进行讲解指导。
10月25日,王金茹在该院检察服务大厅接待了王女士,并了解到一些新情况:王女士的大女儿8岁、小女儿6岁,大梁去世后,她本人的工资因特殊情况处于停发状态,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子中断,再加上保险公司无赔偿义务,嫌疑人无赔偿能力,生活非常困难。当天,王女士正式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
综合考量全案因素并结合王女士的现实需求,房山区检察院明确了该案的救助重点,即以王女士两个女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需的费用为参考,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救助,救助金额42030元。同时,该院加快进度、简化办理流程,仅用时5天,便将这笔救助款发放到王女士的手中。
这是一项“民心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设备公司磨机事业部金属结构车间铆工二班班长刘加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守好民心必须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本质上看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司法救助不仅是针对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的一项救济举措,更是一项检察为民的“民心工程”。
我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秉承“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依托案件办理、检察大数据筛查、部门线索移送等方式,将全面筛查与重点关注相结合,持续跟踪残疾人、退役军人、困难妇女等重点人群,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实现了从被动接收线索向主动深挖线索、单一救助向多元化救助、粗放救助向精细化救助、一次性救助向长期帮扶的工作转变。我希望未来检察机关能继续能动履职,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
[版面编辑: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