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出台学校安全条例要求 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日期:12-12
安徽省校园欺凌学校安全心理健康

安徽省人大出台学校安全条例要求——

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正义网讯(记者吴贻伙)近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对学校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学生身心健康等作出专门规定,其中特别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制度,对严重欺凌和暴力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条例》明确在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学生安全区域内,依法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的状况,《条例》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制度,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和暴力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得隐瞒。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源头预防、排查发现、干预处置机制。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相关课程,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加强学生日常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发现有心理困扰或者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

[版面编辑:白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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