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张红旗吕孟岩)“河道内的养殖场拆除了,河道通畅了,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老问题也都解决了!”近日,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对汝河汝南段养殖场拆除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周边农户对整治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汝河是豫东南一条重要的行洪河道。然而,汝河汝南县张庄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却存在多处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修建的养殖场,建设面积达1.6万余平方米。
今年7月15日,汝南县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依法对汝河汝南张庄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修建养殖场线索进行立案。经走访调查并从该县市场监管、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调取相关证据后,办案检察官查明:建在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6家畜禽养殖场大都未进行相关登记,也无环评手续及土地备案手续。
汝南县检察院认为,上述养殖场地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厂房,影响河道行洪,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属地政府应当对违规建厂、建房行为依法处理,加强河道管理区内的防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月11日,汝南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罗店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养殖行为依法处理,同时督促拆除涉案养殖场,及时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驻马店市、汝南县两级检察机关实时跟进督促整改,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次与属地政府沟通,并向涉案养殖场的经营者释法说理,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河道通畅了,周边群众也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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