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翁建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12-08

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嘉善县监委对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翁建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翁建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退休前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退休后违规从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翁建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翁建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嘉善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翁建庆简历:

翁建庆,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石化厅综合处副处长;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副主任,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站长、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主任;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兼核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兼核应急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2月提前退休。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嘉善县监委)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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