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 “紧严活实”做好失实举报澄清工作

日期:12-08
河池市

12月2日,笔者从河池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全市共为受到失实举报的32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正名。

在筛选澄清对象上从“紧”,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陷害的”“错告的”两类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对“被举报人一贯表现较差,在单位或群众中口碑不好,问题虽未查实,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举报问题虽然失实,但被举报人尚有其他问题拟进行核查或尚没有定论等情形”的两类举报不予澄清。

对拟澄清的失实举报,组织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进行会商评估,程序执行从“严”。经评估选出“工作实、业绩好、作风佳”的拟澄清对象,严格对疑点进行核查。今年以来,先后对15名澄清对象进行调整更换或补充查证,确保需澄清干部不存在所涉问题。

澄清方式求“活”。河池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过程中,注重根据失实举报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经当事人同意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截至目前,共当面告知22人、做出书面说明6份、召开反馈会3次、发出通报1起。

后半篇文章求“实”。澄清正名后,相关承办部门及时跟踪了解被澄清正名干部思想状况,注重做好被澄清对象的思想疏导,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群众举报,使其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帮助干部及时卸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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