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记者周慧)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表彰决定,授予多个单位和个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其中,由海口市总工会推荐的陈晶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
据介绍,陈晶是海口市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主任。2012年,她牵头成立了海南省医学会医学影像技术分会。作为全国影像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医学影像技术分会主任委员,陈晶为全省医学影像技术事业勤勉工作,带领技术同行,通过对先进影像设备的功能开发,在优化降低患者辐射剂量、提高影像质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影像质量同质化及提升服务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脚踏实地,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引领着全省医学影像技术团队健康发展。
作为牵头人之一,陈晶组织专业学会的全省技师骨干、中青年医师举办“匠心杯”“椰影杯”技能大赛。此外,她还积极组织开展爱心献血及相关公益活动。
近5年,她发表论文30余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2项;国家版权作品及软著等125项,主持省、市级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