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20年,公司营业利润年平均降幅22.32%,工资总额年平均增幅13.05%,2020年度工资总额是2012年度的3.61倍!”此前,象州县委第三巡察组抽查比对该县某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化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效益连年下降,但职工工资却逐年增长。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巡察组察觉到这背后可能存在问题,决定继续深挖细查、倒查回溯。
通过巡审联动,该县审计局迅速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经审计,该公司违规发放155295元、给6人违规发放生育津贴合计68408.72元、无审批报销加班费653120元等一系列财务管理混乱、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浮出水面。另外,审计还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兼任某厂厂长期间,未经批准擅自领取薪酬48.5万元,严重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查清问题后,象州县委巡察办将线索移交象州县纪委监委处置。经核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兼职企业领取薪酬,决定给予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时退还违规领取的薪酬。巡察办还将该公司存在的15个突出问题抄告县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针对该企业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在象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该公司找准工作短板,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制度等机制,堵塞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漏洞和偏差,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目前,巡察发现的15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公司主要负责人违规领取薪酬48.5万元已清退完毕,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也已全部追回。(象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