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日期:12-02
医保医院

昨日,深圳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普通门诊看病可以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50%以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要选定医疗机构才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二级以上医院及专科医院则无需选定可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5%

改革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限额支付。不过,根据广东省统一要求,参保人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日前市医保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一档职工参保人,到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无需选定,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般来说,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5%、55%。

一档职工参保人到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般来说,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5%。选定1家社康后,该社康所属的上级结算医院,连同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社康,都可以“打包”成一个整体自动纳入选定范围,相当于“选1送N”。

根据深圳政策,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方面,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标准约为6972元)。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此次改革还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规范并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12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执行广东省统一标准,具体来说:按缴费基数8%缴费的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按月定额划入,我市划入标准为251元/月。

此外,12月1日起,除了个人账户可以给我市参保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我市还扩大了个人账户活化使用的范围,包括:一、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用棉签、口罩、消毒液、血压计等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二是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三是缴纳自己退休后因参保年限不足继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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