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在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城管局副局长佟晓宇就环卫部门如何转运、处置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内居民生活垃圾进行介绍。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环卫部门与疫情防控部门密切配合,依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哈尔滨市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环节防疫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环节防疫管理办法》,对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的居民生活垃圾进行科学、精准、安全转运处置。
在转运类别上,由生态环境部门将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防疫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进行转运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由城管环卫部门负责转运处理。
在转运方式上,由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单位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进行统一收集后,再由所在区城管环卫部门利用密闭垃圾压缩车辆进行转运,送往指定垃圾焚烧场进行焚烧处置。具体采取了几方面措施:一是指定专人专车。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垃圾量变化,指定专人专车,合理调配人员、车辆,规划路线,确保日产日清,实现无积存目标。二是严格作业规范。对相关作业人员提前进行技能培训,并采取全程防护和边消杀、边作业等措施;垃圾运输全程使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避免出现二次污染。三是做好人员管控。将垃圾转运人员纳入重点人群管理,在核酸检测上做到每日一检、应检尽检,同时加强人员行踪与健康状况监控,实行外出与返岗报告制度,建立行程追溯机制,严控人员无序流动。
在终端处置上,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我市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并采取提前备案制。各区城管环卫部门将运输车辆相关信息提前报备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单位,由运营单位在车辆到达后第一时间进行消杀登记,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快速卸车、快速离场,同时对进场垃圾及车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杀。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整体安全、稳定运行,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