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的疫苗储存运输费

日期:11-25
疫苗巡察

“注射疫苗需要交疫苗储存运输费吗?”不久前,南丹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进驻南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巡察工作时,接到市民刘女士的举报,称2020年11月,其带孩子到县疾控中心注射流感疫苗时,被额外收取了疫苗储存运输费。

“您反映的情况虽然涉及的金额不多,但只要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都会一查到底。我们会尽快安排人员去了解核实,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南丹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一边详细记录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一边说。

随后,巡察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相关文件材料,并对南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综合门诊处方和收费数据进行核实,发现该中心免疫规划综合门诊2020年6月至11月存在违规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问题,共向患者收取储存运输费用168人次,违规收取金额3360元。

南丹县坚持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问题,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巡察组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南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整改,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群众。

“自治区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自2020年6月起不得向患者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但由于我们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不到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没能及时清退给群众,我对自己的工作失职表示歉意,我们立马整改。”该县疾控中心负责人在收到立行立改通知书后说道,并组织人员及时将多收取的款项全部退回给群众。

“想不到还能退回两年前的钱,感谢你们一心一意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刘女士拿着钱后,来电高兴地跟巡察组反映了这一喜讯。群众的利益得到挽回,巡察组成员感到很欣慰,更加坚定了为民务实的决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巡察工作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被巡党组织立行立改,让群众感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赢得民心和口碑是巡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法宝。”南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朝健表示。(南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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