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公函”是当前“四风”隐形变异的一种新形式,它将公务接待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为违规吃喝披上“合规的外衣”,与公函接待制度的设立初衷背道而驰。
所谓“公函”,就是单位与单位之间来往公务接待的凭证。“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然而在现实中,总有少数单位、个别领导干部“顶风作案”,玩弄权术、耍小聪明,将公款随意吃喝、公款违规招待作为权力、权威所在,进行“人情买卖”、利益互换,把接待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肆意“吃公函”,把规定当“摆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公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多层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专人监管、专职专责,让每张流转的公函都能源头“追溯”。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科技“慧眼”,利用“互联网+监督”、大数据比对分析,倒查和追溯“吃公函”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的人和事,深挖细查、动真碰硬,“拔出萝卜带出泥”,使其知痛生畏,持续强化震慑,让各种违规吃喝无处遁形、现出原形。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吃公函”易于隐形变异,让“四风”问题更为顽固复杂、反弹回潮,但只要保持清醒头脑,永远吹冲锋号,定会让清廉之风常在、正气长存。(凌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