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3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可杰受贿一案。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可杰利用担任山东省桓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推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可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可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等1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