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创新手段运用 提升监督效能

日期:11-23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开展驻点调研监督时,创新手段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司法文书集约送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流程化连环式监督,精准发现了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在认真把握被监督单位主要经济活动方向的基础上,确定先从操作弹性大、专业性要求简单的服务类项目切入,将采购金额、市场吸引力较高,且3年3次中标、市场竞争充分的“司法文书集约送达”项目作为监督重点。

一是解剖采购细节。先行采取以利益人为索引的跟踪方法,参考大数据管理模式,汇总该项目3次招标采购所涉及公司的法人代表、投标联系人、法人授权代表以及合同现场派驻人员,迅速排查出合同单位授权委托人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

二是比较财政绩效。在排除采购价格受物价、竞争程度影响出现上下浮动等合理因素后,根据合同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测算出人均经济指标,再对比同一公司、同一年份,在同一区域相同服务条件下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所显示的人均经济指标,发现该项目财政绩效增加了40个百分点,由此判断被监督单位财政资金存在流失隐患。

三是研判采购范围。分析该项目3年来的采购范围后发现,在相关业务没有太大增量的情况下,2022年采购文件中对人员岗位种类的配备却增加了其他业务范围的临时用工,但合同价格却出现了反降不升的情况,这一现象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存在隐性挤占项目专项资金的问题。四是倒查党组决策。在发现前述问题的同时,该组对已核查过的党组会议记录和议事程序进行“回头看”。记录显示,被监督单位党组每年只对该项目预算安排和大额支出进行过会,对后续采购范围调整、经费开支变化等情况均未上会研究,反映了在落实“三重一大”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流程化连环式检查监督方式,较好适应了驻点调研“短、快、深、准”的特点。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纠偏,及时防范了问题发生,受到了被监督单位的认可,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质量。(文/吴齐斌刘律责编/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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