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分论坛举行:构建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

日期:11-10

迈入数字时代,网络与信息技术革命正在不断深化,数字化的力量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深刻地重塑人们的价值观念及社会的规则体系。这其中,法律体系的保驾护航和数字建设的法治化是数字时代的题中之义。

11月9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分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构建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与会代表围绕网络立法、数据治理、平台责任等法治前沿热点话题展开深入讨论。

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社会正在加速进入信息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网络窃密、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威胁国家安全。

“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公平与正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互联网之问’。”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在致辞中说道。

他指出,中国政府对网络法治建设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快网络立法进程,相继推动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建网络执法与监督机构,深入整治竞争失序、个人信息泄露、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在维护群众权益、服务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围绕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盛荣华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快网络立法步伐,完善网络法治体系;二是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三是强化网络法治宣传,助力营造清朗网络;四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共享法治未来。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高兴夫指出,近年来,浙江率先推动构建依法治网体系,坚持以法治手段规范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重视发挥制度供给的引领性作用,互联网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蹄疾步稳;重视发挥行政执法的强制性作用,互联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重视发挥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作用,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例彰显公平正义;重视发挥守法普法的渗透性作用,互联网领域法治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切实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健康、安全的网络生态。

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融合创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各领域加速渗透,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教授马骏表示,在推动国际社会共迎安全挑战、共谋发展福祉、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法治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一方面,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是加强数字生态建设、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的基础性手段。另一方面,加强对话合作,研究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是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地区意愿和利益的根本性途径。

“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性,并提出五个着力点:第一,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第二,大力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第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网络文明;第四,树立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和处理网络强国建设中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辩证关系;第五,推进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围绕“数字时代的全民普法”问题,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指出,数字时代呼唤普法创新,既需要全民普法工作方式创新,还需要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需要在政策设计上引导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健全普法志愿者嘉许制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资金保障机制,激发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分享了中国法院致力于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积极贡献司法力量的实践探索。一是运用数字技术的方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的发展,二是创新制度规则满足数字经济发展司法新需求,三是以公正裁判规制数字经济惠益分享,四是司法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共筑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数字时代发展,持续保持对网络犯罪从严打击的力度,2020年、2021年分别起诉11万、24万余人,同比分别上升近51%、120%。高度关注信息类犯罪,2021年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4800余件9800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要坚持能动履职、一体履职、智慧履职,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如何平衡数据安全与利用是互联网治理中不得不回应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时建中表示,我国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的制度建设,已经建立起与数据利用相衔接的数据安全法治体系,各地也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提高规范化程度,但数据开发利用的全国性法律制度仍待健全完善。“只有科学的全国性的制度安排,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才能保障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唐晓晴则从法学教育的角度出发,认为网络的出现建成了新的秩序,也要求新的范式。“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产权保护、算法歧视等问题引起法学界重大关注。传统法律教育、法学教育必须因新的社会改变而有所转变。”

深化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是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香港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赵云建议进一步深化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第一,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际软法制定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第二,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国际法学术研究。第三,探索减少与不同国家间分歧的可能性,推动条约的谈判。第四,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际规则制定的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第五,加强网络犯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促进国际合作是联合国的创立宗旨之一。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网络犯罪与反洗钱部主任Glen Prichard表示,以开展国际合作、共同促进以和平为目的使用信息通信技术、防止滥用信息通信技术造成的损害,是所有国家的共同愿望,也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

“网络威胁频发的现状需要各国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多方利益相关团体之间展开密切合作,以共同制定网络空间领域‘负责任国家行为’的规则、规范和原则,并形成新的切实可行的国际合作方式。”新加坡网络安全专员、网络安全局首席执行官David Koh认为,目前网络威胁的程度已大幅上升,需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中基于规则的多边秩序。

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是全球互联网治理共同面对的议题。欧洲委员会数据保护负责人Isabelle Servoz-Gallucci分享了欧洲委员会的数据保护方法以及《第108号公约+》的形成历程和意义,“这一公约宣布了在技术发展面前保护信息自主权和人类尊严的重要性,整合了数据处理的适当性要求,加强了数据主体的权利储备,增强了数据处理者的责任以及责任承担的透明度等等,为建立一种原则导向的隐私文化铺平了道路。”

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副总领事José Roberto de Andrade Filo则在论坛上介绍了巴西的数据政策与监管措施。“巴西在数据创建方面的丰富资源展现了非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潜力,但是仅仅拥有大量数据并不必然成为优势。我们必须正确使用这些资源,同时兼顾权利保护和推动创新。”

最后,论坛还发布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呼吁携手构建多元协作治理格局,健全网络空间治理机制,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网络空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钟雨欣)

责任编辑:刘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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