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

日期:11-10
新冠肺炎

多地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

“凡在常德高新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

11月10日,湖南常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园区“防输入、防感染”压力持续加大,为加强个人防护和社会面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园区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

常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倡导“全员随时戴”:全体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自即日起,全体居民离家外出佩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特殊情况无法佩戴时,必须保持有效社交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相关通告还提出,党员干部带头戴、重点场所必须戴、行业部门督促戴。

澎湃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宣布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例如,11月9日,山东昌邑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的倡议书》。

这份倡议书提到,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免疫逃逸能力强,已有多例因不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导致同一时空人员感染的案例。请广大居民养成时刻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外出工作、学习或消费时务必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并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及时提醒,让戴口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文明行为。

山东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1月2日发出通告称,为有效阻断冬季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委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口罩行动”。

凡在栖霞市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口罩行动”范围。栖霞提出,市民群众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通告称,全体公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和规范佩戴。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并对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进行监督管理,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

此外,陕西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前发出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的通告称,自11月3日起,柞水县全域范围内,所有离家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全时段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通告称,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全民佩戴口罩的规定,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人和事由公安、市监、城管、镇办及单位按规定严肃查处。配戴口罩要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得重复使用口罩,正确处置废弃口罩,家庭留足备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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