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通讯员陈卫国11月8日报道:来自崇明警方的消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向化派出所得到线索,查获代做核酸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人员秦某、石某,两人因违反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经查,经营食品生意的秦某分别以脚受伤、去看望外孙为由,于10月25日、10月27日向同村邻居从事核酸采样工作的石某两次提出代做核酸帮助,石某碍于熟人情面,没有拒绝,答应帮忙无偿代做核酸,并在秦某微信发来核酸码截图后进行了扫码,接着把一根空棉签放进采样管充数,最后送到卫生院采样检测,获得核酸阴性报告。
11月2日,崇明警方对代做核酸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人员秦某、石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代做核酸检测存在新冠疫情传播的涉疫风险,会导致整体防疫工作的被动,影响新冠疫情的整体防控。市民应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认真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