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日期:11-05
海南省海口市

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第十一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考评推荐及命名表彰工作方案》,2022年将命名表彰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7天)。如对拟命名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海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898)68723681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行政办公区16栋北1012室

海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海口推动“会展+免税”产业协同发展 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相关阅读: